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腾博会(中国)官方网站 关于公布银川市地名保护名录(第一批)的公告

保护视力色:              字体颜色: 【       绿 】        恢复默认     发布日期:2026-03-23

为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,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传承银川历史文脉,留住城市记忆,根据《地名管理条例》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,经资料收集、筛选梳理、调研调查、征求意见、专家论证、综合评估等工作环节,报银川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,确定了第一批银川市地名保护名录(以下简称保护名录),现予公布:

一、保护名录范围

本次公布的名录共收录银川地名73个,按照文化内涵和价值属性分为政区区片、连湖映岳、名胜古迹、塞上乡村、湖城街巷、桥津通达、文蕴园秀等7大类,均为具有深厚历史文化底蕴、较高地理生态价值、承载银川历史记忆的重要地名。

二、主要保护措施

(一)对名录内地名实施严格保护。纳入保护名录的在用地名,未经银川市人民政府批准不得更名、销名。历史地名,应当按照有利于保护传承、地域就近、实名相符的原则优先启用。

(二)加强名录内地名文化挖掘与宣传。地名管理有关部门做好名录内地名史料留存、标识设置、文旅融合等工作,在银川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、城市更新建设中,优先将名录内地名就近合理活化应用于街巷命名、公园景观打造、历史建筑修缮等场景,推动地名文化融入公共文化服务。

(三)强化地名使用规范管理。在行政区域、街路巷道、名胜古迹、沟渠桥梁、公园绿地、湖泊湿地、住宅小区等地名命名、更名时,不得随意借用、篡改名录内地名;各类公文、地图、交通标识、媒体宣传、商业广告等场景,必须规范使用名录内地名的标准书写形式与读音,杜绝错别字、谐音滥用等问题。

    (四)对暂未纳入市级地名保护名录的地名,各县(市)区可结合实际将其纳入县级地名保护名录,采取适当方式对地名文化遗产进行传承保护。

    附件:银川市地名保护名录(第一批)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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